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鄂组办〔2015〕14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中层副职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部分中层副职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方式进行。
二、岗位与职数
(一)专业技术岗(6个)
科研处副处长
财经处副处长2个
运动医学院副院长
竞技体育学院副院长、水上学院副院长
足球学院副院长
(二)专职管理岗(12个)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2个
财经处副处长
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体育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运动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体育科技学院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
体育科技学院学工部部长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任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和办学规律,了解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提拔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单位(除机关职能部门外)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干部,只能提拔到基层单位任职。
3.从管理岗位提任中层副职,应当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其中,提任到专业技术岗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含教研室或实验室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教学团队、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各类学科平台、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最近一个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提任。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应至少能够任满一个任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8.提任专业技术岗财经处副处长应具备财会或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提任二级学院副院长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9.年龄及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三)破格提拔条件
破格提拔的中层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
2.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3.入选省部级以上高端人才工程(培养计划),或者专业水平较高、在行业有较大影响。
破格提拔须按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选拔范围
全校范围内产生。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选任的人员填写《中层副职空缺岗位报名表》(附件1)、《干部信息登记表》(附件2)、提交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格式要求见附件3)《近三年重点工作业绩清单》(附件4)、《个人简介PPT》(模板见附件5),签订《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承诺书》(附件6),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于5月8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档送交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25办),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uzhibu@whs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专职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不得兼报。填报专职管理岗的,可以填报两个具体岗位意向(仅供学校党委决策时参考);填报专业技术岗的,填报一个具体岗位意向。
(二)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任职条件与资格进行审查。
(三)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其中,专业技术岗为定向推荐;专职管理岗为不定向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
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校领导,中层正职干部,二、三级教授代表,其他有关人员。
谈话调研推荐后,参考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干部队伍结构等,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按比例研究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会议推荐。其中,专业技术岗每一岗位应不多于3人;专职管理岗初步名单人员与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高于3:1。
2.会议推荐
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校领导,中层干部,二、三级教授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其他有关人员。
会议推荐时,谈话调研推荐提出的初步名单人员按岗位类别先进行述职展示,之后进行会议推荐。
(四)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参考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干部德才条件、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其中,专业技术岗考察对象一般应差额确定,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专职管理岗考察对象差额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五)组织考察。学校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党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
(六)确定拟任人选。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任职。开展任前谈话、印发任免文件、任职宣布、工作交接等工作。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中层职务,试用期为一年。
六、纪律要求
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加强选任风气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决整治各种形式的拉票等违纪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者,将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学校党委在行政楼一楼设立干部选任工作意见箱,并开通监督电话和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87191187
电子邮箱:wtjiancha@whsu.edu.cn
党委组织部电话:87191698
电子邮箱:zuzhibu@whsu.edu.cn
附件:1.中层副职空缺岗位报名意向表
2.干部信息登记表
3.近三年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4.近三年重点工作业绩清单
5.个人简介PPT模板
6.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承诺书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