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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中层正职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孙寅    发布时间:2024-04-01     点击:

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鄂组办〔2015〕14 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层正职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部分中层正职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与职数

(一)专业技术岗(3个)

审计处处长

国际交流处处长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二)专职管理岗(4个)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附属体育运动学校直属党支部书记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任职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和办学规律,了解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提拔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单位(除机关职能部门外)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干部,只能提拔到基层单位任职。

3.从中层副职岗位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其中,提任到专业技术岗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含教研室或实验室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教学团队、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各类学科平台、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提任。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应至少能够任满一个任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8.提任审计处处长应具备审计或财会等相关专业背景;提任国际交流处处长应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外语沟通能力,一般应具有三个月以上出国访学或留学经历。

9.年龄及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破格提拔条件

破格提拔的中层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

2.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3.入选省部级以上高端人才工程(培养计划),或者专业水平较高、在行业有较大影响。破格提拔须按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选拔范围

全校范围内产生。

五、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选任的人员填写《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报名意向表》(附件1),提交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签订《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承诺书》(附件2)。未填报2023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的,于4月2日上午12:00前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 325办公室)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4月3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含附件1、附件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送交党委组织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专职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不得兼报。填报专职管理岗的,可以填报两个具体岗位意向(仅供学校党委讨论时参考);填报专业技术岗的,填报一个具体岗位意向。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任职条件与资格进行审查。

3.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其中,专业技术岗为定向推荐;专职管理岗为不定向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校领导、中层正职干部、教授代表、其他有关人员。

(2)会议推荐范围: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授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

4.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其中,专业技术岗考察对象一般应差额确定,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专职管理岗考察对象差额确定。

5.组织考察。学校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党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

6.确定拟任人选。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任职。开展任前谈话、印发任免文件、任职宣布、工作交接等工作。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中层职务,试用期为一年。

六、纪律要求

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加强选任风气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决整治各种形式的拉票等违纪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者,将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学校党委在行政楼一楼设立干部选任工作意见箱,并开通监督电话和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87191187

电子邮箱:wtjiancha@whsu.edu.cn

党委组织部电话:87191698

电子邮箱:zuzhibu@whsu.edu.cn

附件:1.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报名意向表

2.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承诺书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