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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张奕芸    发布时间:2021-11-19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定于今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举办第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名额及推荐条件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最高不超过本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数1:1.2的比例推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不足1人的,可按1人计算)。推荐的参训学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所在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教职工满两年),同时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2.已被所在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3.已列入本单位202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拟于本学期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9日。

三、培训形式及培训环节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环节

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学习平台,在线收看专题讲座、撰写心得体会、完成线上答题,参训学员每人一个学习账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

(1)登录注册。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学习平台(网址:www.uucps.edu.cn),点击右上角“登录”。用户名:手机号码,原始密码:654321。

(2)理论讲座。理论讲座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课程直接分配到各学员的学习课程中。其中,必修课要求全部完成学习,选修课可根据学时要求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学习。参训学员在线学习每45分钟记1个学时。具体学时要求:必修课27学时,选修课不少于8学时。

(3)撰写心得。进入指定模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1500字。

(4)线上答题。进入指定模块,按照考核要求,完成线上答题。

2.线下环节

(1)专题讲座。讲座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主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谈心谈话。校领导、机关干部将于11月26日—12月9日期间,与参训学员进行谈心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参训学员思想状况及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引导。

四、培训要求

1.线上培训采取学时制管理,学完一门课程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系统自动记录。参训学员不得以空挂或请他人代学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学分。

2.培训过程中,党委组织部会实时反馈各单位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各单位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本单位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员完成培训任务。

3.请各单位认真推荐学员参加培训,并向参训学员明确培训纪律、要求,做好培训前教育。各二级党组织需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学员参训工作。

4.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学员线上和线下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学员参训情况将记录在《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里,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5.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参训学员名单》(附件2,加盖公章)报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彦侠;联系电话:027—87190976

邮箱:zuzhibu@whsu.edu.cn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参训学员名单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4.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操作流程—电脑端

     5.学习公社APP操作手册—手机端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