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七一”前后有关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对重点任务和项目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动态掌握实事项目办理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领办的实事项目取得进展、见到实效。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握“七一”时间节点,把开展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一体推进,精心谋划各具特色的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我是党员当先锋”“我为群众解难题”“争做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帮助师生员工办好民生实事,以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讲好专题党课。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七一”前后,全校各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并报告办实事情况;要认真落实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要主动在所在单位、支部为党员讲好党课。
三、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按照“贯穿六月、梯次递进,临近‘七一’达到高潮”的颁发要求,以在学校“七一”表彰大会上颁发一批;校领导为行动不便的老党员上门颁发一批;离退休党委集中颁发一批等方式,有序做好纪念章颁发工作。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对象是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各二级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情况,填写《七一慰问推荐表》(见附件),6月18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uzhibu@whsu.edu.cn,联系人:胡彦侠)。
五、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七一”前,各二级党组织要利用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就近就便组织开展新党员代表入党宣誓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参加活动并领誓。
六、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针对毕业生党员集中开展离校前党性教育;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严格落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并跟踪了解接收情况。
附件:2021年“七一”慰问推荐表.xlsx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