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学校党校定于2023年5月举办第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名额及推荐条件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最高不超过本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数1:1.2的比例推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不足1人的,可按1人计算)。被推荐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所在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教职工满两年),同时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2.已被所在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3.已列入本单位2023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拟于本年度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5月7、13、14日,共三天(上午:08:30—11:40,下午14:30—17:00)
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培训采取提前自学、集中讲授、视频学习、分组讨论、理论测试、谈心谈话、拟写心得的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学员上课考勤、课堂表现、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谈心谈话、理论测试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学员参训情况将记录在《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里,由党校于培训结束后及时反馈给各单位,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旷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计算。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所在二级党组织书记签批的请假条提前到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做好学习笔记。上课期间,不得接听和查阅手机,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交头接耳、打瞌睡。违反课堂纪律的,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发现两次,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参训前应认真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内容,作好学习笔记,并围绕“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进行深入思考。此次培训将选派部分党员干部、教师与学员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引导。
4.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上级和学校有关发展党员条件推荐学员参训,并向学员明确培训纪律、要求,做好培训前教育。各单位备案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学员参训、分组讨论等工作。分组讨论时,各组需推荐一名学员,代表本组集中发言。
5.请各单位于4月27日(周四)17:00前,将《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附件1),《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党组织公章)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23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8821060@qq.com。联系电话:027—87191698。
附件:
1.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2.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