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学校党校定于2021年5月举办第十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名额及推荐条件
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本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数1:1.2的比例推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不足1人的,可按1人计算)。被推荐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所在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教职工满两年),同时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2.已被所在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3.已列入本单位2022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拟于本年度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5月15、22、29日,共三天(上午:08:30—11:40,下午14:30—17:00)
集中培训地点:东教学楼四楼第三报告厅
5月15日上午08:30在东教学楼四楼第三报告厅举行开班式。
三、有关要求
1.培训采取提前自学、集中讲授、视频学习、分组讨论、理论测试、谈心谈话、拟写心得的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将根据学员上课考勤、课堂表现、学习笔记、谈心谈话、理论测试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学员参训情况将记录在《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里,由党校于培训结束后及时反馈给各单位,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旷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计算。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批的请假条提前到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做好学习笔记。上课期间,不得接听和查阅手机,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交头接耳、打瞌睡。违反课堂纪律的,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发现两次,取消培训资格。
3.请学员参训前认真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内容,作好学习笔记,并围绕“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行深入思考。此次培训将选派部分机关干部与学员进行“一对一”个别谈心谈话,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引导。
4.请各单位认真推荐学员参加培训,并向学员明确培训纪律、要求,做好培训前教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需指派一名辅导员及参训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学员参训、分组讨论等组织工作。分组讨论时,各组需推荐一名学员,代表本组集中发言。
5.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周二)12:00前,将《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附件1),《第十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学员名单》(附件2,加盖公章),《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23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hsuzzb@163.com。联系电话:027—87191698。
附件:1.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2.第十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学员名单
3.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