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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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高明才    发布时间:2018-04-09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学校党校拟定于2018年4月中旬举办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名额及推荐条件

由于省委高校工委还未最终确定我校今年发展党员指标数,故本学期各单位发展党员指导数先按照2017年本单位全年发展党员指标数的1/2进行把握。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本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数1:1.2的比例推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不足1人的,可按1人计算)。被推荐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被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满一年;

2.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已列入本单位201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拟于本学期发展的发展对象。

二、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4月14、15、21、22日,共四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集中培训地点:东教学楼四楼第三报告厅

培训具体内容见《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此次培训采取提前自学、集中讲授、现场教学、分组讨论、理论测试、谈心谈话、拟写心得的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将根据学员上课考勤、课堂笔记、答题成绩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学员参训情况将记录在《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里,由党校于培训结束后及时反馈给各单位,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旷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计算。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批的请假条提前到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做好学习笔记。上课期间,不得接听和查阅手机,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交头接耳、打瞌睡。违反课堂纪律的,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发现两次,取消培训资格。

3.请学员参训前认真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修订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内容,作好学习笔记,并围绕“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当表率”进行深入思考。此次培训将选派部分机关部门干部与学员进行一对一个别谈心谈话,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引导。

4.请各单位认真推荐学员参加培训,并向学员明确培训纪律要求,做好培训前教育。每个单位需指派一名辅导员及参训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学员参训、分组讨论、现场教学的组织工作。每位参训学员需填写《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将学员考核登记表连同《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学员名单》(附件3,加盖公章)4月12日(星期四)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23室),同时将《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学员名单》(附件3)和《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whsu.edu.cn。联系人:胡彦侠,联系电话:027—87191698。


附件1. 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

附件2.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3.  XX(单位名称)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学员名单

附件4.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