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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发布人:李瑞华    发布时间:2024-11-11     点击:

各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武汉体育学院基层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武体党发〔2024〕58 号)要求,为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委员会设置及组成

机关党委会由5位委员组成,主要由所属各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满 55 岁的一般不再作为委员候选人提名。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11月上旬)

召开党组织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掌握换届政策,为换届选举工作筑牢思想基础。通过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内容,提高广大党员对选举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监督意识,珍惜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二)组织筹备阶段(11 月 15 日前)

1. 起草工作报告。上届委员会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总

结,并向党员大会报告,组织党员充分讨论。报告要实事求是地评价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明确新一届党委会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明确努力方向。

2.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请示。讨论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向学校党委报送《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

3.酝酿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学校党委批复的委员候选人名额,组织所辖党支部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支部意见,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向学校党委报送《关于确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三)选举实施阶段(11 月 15 日-22 日)

学校批复同意后,组织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以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新当选的委员报学校党委备案;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报学

校党委批准,向学校党委报送《换届选举情况汇总表》和《换届选举情况报告》。批复同意后换届选举工作完毕。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