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党委  -  工作动态  -  正文

机关基层党支部联系制度

发布人:李瑞华    发布时间:2026-03-19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委决定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

 一、目标任务

 加强机关党委委员与党支部的沟通,对党支部工作分类指导,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1.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落实 “第一议题”制度;协助联系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等。

 2.检查督促联系党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等工作。

 3.指导联系党支部建设工作,推进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推进党建“对标争先”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引领“一支部一特色”基层党建品牌创建,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了解掌握联系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引导党支部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5.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的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激励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注意听取并反馈服务对象对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促进党支部更好地提升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到联系党支部开展1次和支部领导班子谈心,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2.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到联系党支部开展1次与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党委委员定期向机关党委汇报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深入联系党支部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4.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联系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党支部应主动加强与联系本支部党委委员的沟通交流,邀请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开展的重要活动。

四、附则

 1.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情况


附件: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情况

联系人

职务

联系党支部

戴红霞

机关党委书记

组织部统战部、党政办、发规处、工会、团委、学工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

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员

武保处、社会合作处与训练竞赛处、国际交流处、宣传部

杨家升

宣传委员

财经处、图书馆、期刊社、审计处

张广弟

组织委员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建管办、纪委巡察办